中国海洋大学船舶中心
会 议 纪 要
船舶中心党总支组织学习贯彻《中国海洋大学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会议纪要
时间:2018年12月10日9:00-10:30
地点:行远楼201室
主持人:王毅
参加人员:王毅、王尧、任宪峰、曹鹏飞、刘兴永、杨宝起、吴俊龙
船舶中心党总支书记、主任王毅首先传达了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海大党字[2018]60号文件精神。他指出,学校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坚持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分工协同、全员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群防群治,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学校成立了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了各专项工作组,其中明确船舶中心负责学校船舶和船上人员的安全工作,承担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同时,船舶作为海上流动实验室,涉及实验室、国有资产、仪器设备、物料等物品购置使用管理、环境保护等实验室方面的安全工作我们也要做好。学校要求,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稳定工作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承担主要领导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实行“一岗双责”,既抓分管工作又抓安全稳定工作,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工作承担重要领导责任。
王主任同时指出:一、我们要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将安全稳定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中,严防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或引发安全稳定事故。二、完善中心主任办公会、船舶安全委员会ISM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船舶中心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的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工作体系、问责机制,要把安全稳定责任和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三、做好船舶例行的安全计划和报告,做到安全稳定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记录、有档案。四、积极排查影响船舶安全稳定的隐患和苗头性问题,并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五、船上的重点部位要有清单,建立日常检查和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制度,并做好相关记录。否则一旦爆发,形势就会很被动,极其被动。
王主任强调:安全稳定工作,人是最核心的切入点,要严把“进人关”,岸基保障人事管理部门要和船舶保持密切联系,要建立船员红黑名单。船舶安全管理是每个人的事情,谁也不能置身于事外,否则就是失职或者不胜任本岗位工作。船舶中心是一个需要人人用心、牵挂安全生产的部门,每个人都要具体抓好安全稳定,形成压力传导机制,在日常工作中要不断反省、不断总结、不断查漏补缺。尤其是岸基保障人员,更要把这根弦绷紧,力度强一点,措施严一点,把当前的各项工作开展好。
王主任最后表示:包括自己在内,每个人给自己敲一敲警钟,问问自己有没有安全生产的压力,没有压力是不正常的,这也是自己的感受、启发和感想,希望和在座的各位同事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