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中心机构职能

1 船舶中心主任

船舶中心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船舶中心党务和行政工作,包括党的方针政策的宣贯、人事管理、船舶管理、教学科考和财务管理等。


2 船舶中心副主任(技术)

船舶中心技术总负责人,分管船舶中心机务部和海务部工作。


3 船舶中心副主任(实验室):

船舶中心实验室负责人,分管船舶中心实验室科考和教学工作。


4 办公室主任

负责船舶中心人才引进、船员培训、证书管理、业绩考核及办公室事务性工作。


5 机务部主任

负责船舶中心机务监督和管理工作,包括船舶、机械、仪器设备的技术指导,维护保养,备件更新等,并保持船舶技术状况及证书配备始终处于适航状态。


6 海务部部主任:

负责船舶中心海务监督和管理工作,包括海事法律法规宣贯、通航服务、安全监督、船舶调度等工作。